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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计算机(多媒体)教室安全制度
作者:baoweichu
时间:2017-10-23 16:2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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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和电器安装使用技术规范,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线或任意增设电气设备。
二、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。
三、室内的电源要专人负责管理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部门。
四、电热器具应设专人负责管理,严禁用于工作以外的其它活动,并不得放置在可燃基座上。
五、室内禁止吸烟,严禁动用明火。
六、室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。
七、单位领导、管理人员应每周对计算机房(多媒体)的电源、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。
八、教师在使用计算机(多媒体)教室设备时,应按规定安全操作,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,做好防火、防盗检查工作,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。设备出现故障时,应及时通报主管部门和人员。
九、计算机(多媒体)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管理,禁止教职工、学生网上浏览、传播、发布迷信、色情和反动言论,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下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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