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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安全制度

作者:baoweichu 时间:2017-10-23 16:39:00 点击:2717


  一、住宿学生和舍管人员均要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。

  二、寝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。

  三、室内照明灯具不得用纸和布包遮,并要与可燃物品留有安全距离。

  四、室内不准用明火、电器做饭、取暖,不准违章使用电炉、电褥等电热器具,不准使用大灯泡,不准熄灯后点蜡照明。

  五、禁止在寝室内吸烟。在接待室或舍务办公室内吸烟者要设烟灰盒,并不准随便乱扔烟头。

  六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。

  七、禁止携带存放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。

八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乱放,防止丢失。

九、不得私自留宿他人

十、严禁在楼内焚烧废弃物,不准从窗户向外抛物。

  十一、住宿人员都须做到无人断电、关窗、锁门。

  十二、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出入,禁止在公寓内贩卖各类物品。

  十三、客人来访,应登记后在舍务办公室或收发室会见。

  十四、加强公寓的安全管理和检查,发现问题、隐患及时处理、整改上报,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措施,确保安全。

十五、学生不准以任何理由在走廊、楼梯和安全门处堆放自行车、杂物,阻塞防火通道。

十六、发生案件、火警和各类安全事故,要及时采取措施,控制事态,及时报告。

十七、违反上述规定者,除没收物品外,视情节及后果,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